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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设计与建设标准规范

高速公路设计与建设标准规范

一、总则

本规范规定了高速公路设计与建设的基本要求,包括路线设计、路基设计、路面设计、桥梁与涵洞设计、交通工程设施设计和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等方面。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高速公路设计,其他等级的道路设计可参照执行。

二、路线设计

1. 路线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并考虑地形、地质、气候等自然条件和交通流量、交通性质等因素。

2. 路线设计应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注重环境保护和景观设计,防止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

3. 路线设计应遵循安全、舒适、经济、美观的原则,合理确定平纵断面设计,保证行车安全和舒适。

4. 路线设计应根据交通需求和发展趋势,合理确定车道数、车行道宽度、分隔带宽度等道路参数。

三、路基设计

1. 路基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并考虑地形、地质、气候等自然条件和交通流量、交通性质等因素。

2. 路基设计应包括路基类型、坡度、排水等设计内容,并应满足稳定性、强度和耐久性等要求。

3. 路基填筑材料应选用符合要求的土石方材料,并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加固。

4. 路基设计应考虑与路面、桥梁、涵洞等其他结构的协调和配合。

四、路面设计

1. 路面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并考虑地形、地质、气候等自然条件和交通流量、交通性质等因素。

2. 路面设计应包括路面类型、结构层厚度、材料选择等设计内容,并应满足稳定性、平整度、抗滑性能等要求。

3. 路面材料应选用符合要求的高品质材料,并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加工。

4. 路面设计应考虑与路基、桥梁、涵洞等其他结构的协调和配合。

五、桥梁与涵洞设计

1. 桥梁与涵洞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并考虑地形、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和交通流量、交通性质等因素。

2. 桥梁与涵洞设计应包括桥涵类型、结构形式、跨度、宽度等设计内容,并应满足强度、稳定性、耐久性等要求。

3. 桥涵建筑材料应选用符合要求的高品质材料,并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加工。

4. 桥涵设计应考虑与路基、路面、交通工程设施等其他结构的协调和配合。

六、交通工程设施设计

1. 交通工程设施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并考虑交通安全、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因素。

2. 交通工程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设置和优化设计。

3. 交通工程设施应选用高品质材料,并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加工。

4. 交通工程设施应与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其他结构协调配合,形成完善的交通工程系统。

七、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1. 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及规定,并考虑地形、地质、气候等自然条件和交通流量等因素。

2. 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应包括绿化带设置、水土保持措施、生态恢复等内容,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